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國企國資改革的指導意見》和《關于省屬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實施意見》《關于山西省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的實施意見》《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激發企業家活力的指導意見》3個配套文件,加強國企國資監管,激發國有企業活力,依據國家、省國資國企改革有關配套文件和我市國企實際,制定市屬國企國資改革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1、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戰略,按照省委“一個指引、兩手硬”工作思路和市委“改革搶先機,發展站前列,各項工作創一流”的總體要求,以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國企國資改革的文件為指導,堅持目標和問題導向,以增強企業活力為中心,以建設新型工業大市和提供公共服務產品為發展方向,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健全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系,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實現社會穩定和激發國有企業活力。
2、主要目標
到2020年,實現國有企業以城市公共服務類和特殊功能類企業為主體的國有經濟結構;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全面完成,現代企業制度全面建立,權責明確、運轉協調、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更加健全;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備、善于經營、充滿活力的優秀企業家,培養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職工隊伍,培育一批創新能力強、經濟效益好、主業突出的國有骨干企業;主業無效益且不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的虧損企業有序退出工作基本完成;實現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向管資本為主根本轉變;企業黨的建設全面加強,國有企業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充分發揮。
二、以混合所有制改革為突破口,增強企業活力
3、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
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要求,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未進行公司制改革的企業,2020年以前必須進行公司化改革,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建立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F有的公司制企業,要明確國有企業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規范國有企業重大事項決策程序和方式,把黨組織研究討論作為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的前置程序。落實董事會一人一票表決制度,董事對董事會決議承擔責任,落實董事會對經理層的選聘、考核評價、薪酬分配等權利。建立股東溝通協商機制,對國有企業發展戰略與規劃形成共識,維護各股東權益;實行外派監事會制度,設立3—5個監事會,實行主席負責制,監事會內設辦事處,每個辦事處負責監督6—8戶企業,由市政府或者授權市國資委向市屬國有重點企業派出監事會,監事會主席和外派監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任免,強化監事會當期監督和事中監督,創新監督方式方法,切實履行監督職責。逐步推行國有企業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明確責任、權利、義務,嚴格任期管理和目標考核。
4、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積極開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其他資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支持有誠信、有責任、有實力的民營企業和國內外各類資本參與我市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國有企業接受中央企業和省屬企業兼并重組。主業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按照宜獨則獨、宜控則控、宜參則參、宜退則退、一企一策的原則,通過重組改制、合資新設、增資擴股、股權轉讓、債轉股、項目合作等方式,引入非國有資本,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在供熱、供氣、公共交通等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公益類國有企業,按照政府監督、特許經營、增量擴股或出資新設的原則,合理確定國有股權比例,根據不同業務特點,適度引入非國有資本,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提高公益類企業的服務質量和效益。
關鋁集團公司在瘦身強體、提質增效的基礎上,廣泛吸收社會資本投資,積極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做強企業主業。五交化公司和工業供銷公司在建立統一市場的前提下,吸引民間資本投資,轉換企業經營機制。
5、積極穩妥推進國有企業員工持股
按照員工自愿的原則,采取增資擴股、出資新設方式,鼓勵關鍵技術崗位、管理崗位和業務崗位員工持股,并保證國有資本處于控股地位。建立健全激勵約束長效機制、股權內部流轉和退出機制,實現入股員工與企業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共擔市場競爭風險。2017年啟動押運護衛中心開展以員工持股為主要內容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工作,積極引導主業突出經營正常的企業,開展員工持股改革工作。
6、鼓勵支持市屬國有企業改制上市
鼓勵支持經緯燃氣公司、供熱公司等企業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加快市屬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培育上市后備資源,推動有條件的企業整體在新三板或主板上市;支持企業與其他上市公司重組,實現國有資產資本化、證券化,激發企業活力。
7、穩妥有序推進競爭領域嚴重虧損的國有企業出清
對無主業、長期虧損、且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商業類競爭領域內的企業,按照資產重組、人資分離、清算注銷、依法破產等市場化方式出清。出清工作按照條件成熟的企業優先進行的原則有序推進。2017年重點做好永濟印染有限公司、糧油批發市場、輕紡工業供銷公司、黃金公司、農房公司、化學工業供銷公司等6家企業的改制出清工作。同時要加快山西農藥廠、永濟紡織廠政策性破產工作。
運達資產經營公司要盡快研究新絳煤機廠改制出清的路徑,盡快實施改制。新絳紡織有限公司、清華水泥廠、五色石有限公司、地區磷肥廠、商業肉聯廠等18戶企業,企業要根據資產負債、經營業績、人員等情況,研究制定本單位的改制思路和職工安置辦法,條件成熟時立刻進行改制。
改制出清后的企業設置留守處,人員主要由企業原領導或人事管理人員組成,原則上小企業1人,大企業2—3人。費用實行年費包干制,費用從企業改制資金中支出。
三、建立激發企業家活力的體制機制
8、建立起有利于企業家創新創業的體制機制
完善企業家培育、選拔、評價、激勵、保護、約束體系,形成全社會尊重愛護支持企業家的濃厚氛圍。發揮企業家創造激情、創新精神、創業能力,造就一批德才兼備、善于經營、充滿活力的優秀企業家,培育一批具有創新能力和競爭力的國有骨干企業。
9、探索建立市場化導向的選人用人管理機制
建立健全企業領導人員任期制管理制度和企業領導人交流制度,完善企業領導人員綜合考核評價辦法,逐步建立分類考核評價機制,逐步推行經理層市場化選聘和職業經理人制度,建立以聘任制、任期制和經營目標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管理機制。
10、完善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制度
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實行與選任方式相匹配、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與經營業績相掛鉤的差異化薪酬分配制度。對實行委任制納入年薪制改革的企業領導人員,合理確定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對未納入年薪制改革的企業領導人員,應繼續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合理確定其薪酬標準;對市場化選聘的經理層人員實行市場化薪酬分配制度。
四、完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
11、轉變監管職能、強化國資監管
準確把握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定位,科學界定國有資產監管人邊界,建立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努力做到既不越位、又不缺位,實現向以管資本為主的轉變。強化年度財務、離任審計監督,強化年度考核監督,強化外派監事會和監事事中、事后監督,強化投資風險控制,完善國有企業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制度,強化社會監督,加強國資委紀委執紀監督和審查,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12、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黨政機關與所辦企業脫鉤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晉辦發〔2015〕26號)文件精神,堅持“依法依規、分類推進、嚴格程序、脫改結合”的原則,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完善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授權、統一制度、統一監管”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對以保障民生、服務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為主要目標的公益類國有企業,由市政府授權移交市國資委集中統一監管;對主業處于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通過資產轉讓、兼并重組、依法破產等形式,實現國有資本有序退出;對市直經營性事業單位、市直黨政機關下屬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以各種名義投資興辦的國有企業,與事業單位改革同步進行,根據事業單位改革的完成情況,區分情況再進行脫鉤改革工作。2017年12月底前,通過分類分步改革,穩步將市直黨政機關所屬的經營性國有資產全部納入市國資監管機構監管范圍,完成黨政機關與所辦企業脫鉤改革任務,實現政企、政資分開,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發揮國資監管機構的專業監管優勢,提高監管效率。
13、建立和完善分類考核評價體系
發揮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監管導向作用,加強對國有企業業績考核和正向激勵。按照功能定位建立充分競爭的商業類和公益類分類指標考核體系。對于競爭類企業的考核,突出實現利潤、凈資產報酬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主營業務收入等關鍵指標和評價權重。對于公益類企業突出公共產品服務質量、社會效益等關鍵指標和評價權重!耙黄笠徊摺敝贫甓燃叭纹诮洜I業績目標責任書,引導國有企業提升管理水平,轉變發展方式。
14、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
充分發揮現有國有投資公司及資產經營公司的投融資職能,通過授權或收購國有企業股權,實現國有資本經營和監管。通過開展融資投資、產業培育、資本整合,加大對市級公益類國有企業的投資力度,加大對公益類國有企業、城市基礎設施、水利基礎設施和環保設施投資,統籌優化國有經濟結構,推動產業聚集和轉型升級,實現國有經濟布局戰略性調整。
五、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
15、推動國有企業廠辦大集體改革
按照整體出讓、清算注銷、破產等方式,積極做好永濟印染有限公司的勞動服務公司、新絳紡織有限公司的翠峰織布廠的廠辦大集體改革工作。主辦企業要堅持以人為本、維護穩定的原則,妥善做好職工分流安置、資產處置、法人注銷等工作。2017年底全面完成全市廠辦大集體改革任務。
六、加強黨的建設和領導
16、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
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發揮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和領導核心作用。黨組織研究討論是董事會研究的前置程序,把黨的要求和主張落實在黨組織的決定中、落實在董事會決策中、貫穿于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將黨建工作總體要求納入公司章程。企業黨組織要履行企業黨建和反腐倡廉主體責任,對企業全面從嚴治黨負總責。加強企業黨組織建設,做到組織落實、干部到位、職責明確、監督嚴格。加強國有企業干部隊伍建設,完善國有企業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建立涵蓋企業的審計、紀檢監察、法律、財務等部門和企業職工民主監督工作體系。同時,通過黨委領導工青婦工作邁上新的臺階。加強“三基建設”,建強基層組織,夯實基礎工作,提升基本能力,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作用。針對市屬國企黨建現狀,進一步摸清底數,分類指導;加強對困難企業黨員管理,確保黨組織活動正常開展,確保黨員先鋒模范作用能夠充分發揮;通過采取組織措施,實施定點幫扶,達到企業有陣地、活動有場地、學習有資料、工作有成效。
七、保障措施
17、組織保障
市委、市政府成立運城市國企國資改革領導組,市長任組長,主管國資委的副市長任常務副組長,市政府主管國資委的副秘書長和市國資委主任任副組長,市直有關部門負責人任成員(見附件)。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國資委,辦公室主任由市國資委書記兼任。
國企國資改革領導組主要研究確定市屬國有企業改革推進方案,協調解決國企改革中出現的影響全局性的問題,審批市屬國有企業改革方案。
18、資金保障
設立市級國有企業改革專項資金,為國企改革提供資金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專項資金來源主要包括市財政局每年預算安排資金3000—5000萬元,市屬國有企業產權轉讓收益、資產處置收入、國有企業改革(破產)中土地使用權轉讓時的土地出讓金、以及其他可用于國有企業改革的收入。專項資金適用市屬國有企業改制、關閉破產、分離辦社會等改革成本不足的企業。改革專項資金適用范圍包括支付職工社會保險費、拖欠職工費用(包括工資、集資款、醫療費、撫恤金、傷殘補助金、喪葬費等)、職工經濟補償金、移交設施補助費、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費、改制時發生的中介機構費用、改制辦公經費。
19、落實工作
國資國企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市直有關部門。市國資委作為國企改革的牽頭部門,主要負責清產核資、資產評估、改革方案制定和報批工作,各相關部門根據本單位職責,承擔國企國資改革中相應任務,各部門在國資國企改革中要明確責任、分工負責、步調一致、齊心協力,全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工作。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改革工作中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黨紀政紀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杜絕和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
20、確保穩定
各企業要堅決貫徹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嚴格政策界限,依法規范操作,切實提高執行力。要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深入細致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宣傳政策、理順情緒、化解矛盾,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做到職工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亂、國有資產不流失、確保改革期間企業穩定和社會穩定。
晉公網安備 1408020200049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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